2. 再舉一個例子:一隻熊為了適應環境而學會游泳及捉魚後,牠並不能因此改變自己的基因,從而增生一條游泳基因,牠又怎能將游泳基因遺傳給牠的兒子呢?當然,大家都明白大熊可以教導小熊游泳,但這個就不是進化論所宣稱的演化或突變。同樣道理,人類為了適應環境而學會打獵、捕魚、做衣服穿及建屋居住並不是進化論所宣稱的演化或突變範疇,因為學會後對於自己及其後代的基因完全沒有改變。如果沒有基因突變,生物肚子餓了也不會尋找食物嗎?生物為了生存自己定會去尋找食物,並不需要等到基因突變之後才會吃東西的。總結,不但腦袋的大小,生物所有遺傳給後代的特徵都是由遺傳基因所控制,並不是由外來環境所控制,所以生物是否有基因突變發生與他適應外來環境能力完全無關。筆者的意思是,生物不論幾有思想智慧,也不能將腦袋及頭骨變大的遺傳基因傳給後代,兩者是完全無關。遺傳基因突變的原因及定義可參看筆者另外單張拙作「死物能進化成生物嗎?」。
(本文未完,下次再講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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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筆名:巴拿巴
助理筆名:約書亞
